日前,国家级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员会验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个服务标准体系。
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是由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承担制订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体系。于2009年5月起开始起草标准文本、建立标准体系,也是当年在陕批准的唯一一项公共服务类试点项目。经过持续改进和优化整合,目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包括有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共计176项,其中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标准82个,标准制定率、培训率、实施率均达到100%。三个子体系互为补充,协调配套,构成了科学完善的服务标准体系。
三年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将工作中所涉及到专利申请代办、维权援助、知识产权服务小分队、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执法5项对外公共服务内容全部纳入试点工作。通过一系列些创新性的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全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系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西安代办处通过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受理质量大幅提升,在29家代办处中名列第六,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中国(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明确了业务办理时限、完善了对案件承办单位的跟踪及向受理中心的反馈制度,目前中心的服务质量在西部地区名列前茅。同时,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实际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课题研究、有效充实标准化工作内容,不断拓展标准化工作领域,先后组织申报了《专利申请受理》地方标准,申请成为全国六家、西部唯一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省份,开展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前期研究工作。
验收专家组对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及上述相关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科学合理、标准实施效果显著,业务工作全面提升,为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标准化水平提供了重要借鉴,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