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2006年被自治区确定为“新疆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后,先后制定出台了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专利进行奖励的政策,仅2007年一年就兑现以上奖励131.97万元,在各地州、县(区、市)中尚属首次。此外,高新区每年还投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资金达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