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加快技术创新转化为知识产权的进程,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效促进科技进步和发展。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知识产权局与东海县财政局共商扶持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政策,制定了《东海县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凡东海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在本县辖区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申请国内专利或申请国外专利,可依本办法申请资助。给予资助的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并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给予资助的专利实施启动项目应当是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申请国外专利;可优先获资助。县级专利资助资金对取得受理通知书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的申请专利,由县财政分别给予300元至3000元的资助。专利所获名项资助资金总和不得超过该项专利申请实际发生费用。该办法的颁布将激励更多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增强专利意识,促进全县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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