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加强竞争保护,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确当前知识产权审判的重点,要求坚决制止假冒商标、恶意抢注、搭车模仿等商业标志侵权行为,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制止各类“傍名牌”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近日举行的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加强专利权保护,重点加强基础前沿研究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领域的技术成果保护,推动技术突破和技术创新;加强商标权保护,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有效制止各类“傍名牌”行为,推动企业品牌竞争新优势的加速形成;加强著作权保护,培育新型文化业态,积极促进网络环境下的产业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
奚晓明提出,要加强竞争保护,重点打击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强化举证妨碍制度的运用,可以根据情况推定权利人关于损害赔偿数额的诉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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