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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5月14日 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关于药品必须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的函》 |
1985年5月14日 ,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关于药品必须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的函》规定 ,自1985年7月1日起 ,企业在使用注册商标时 ,必须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 ,违者禁止在市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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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5月14日欧洲共同体《欧共体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 |
为了实现统一的欧洲市场,充分保护软件产业投资者的利益,欧洲共同体于1991年5月14日颁布了《欧共体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指令》,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对计算机程序要视之为伯尔尼公约所规定的文学作品给予著作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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